胡*法(身份证号码330324********1937):
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4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提供或补办提供或补办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无号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YM2021093096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附件一:车辆照片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03月06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