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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关于对陈*通的违法处理通知书公告
日期:2025-03-06 16:4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陈*通(身份证号码330324********1934):

你于2025年02月14日12时58分,驾驶无号牌车架号为D332Z09_200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至七都街道吟州中心路温州大桥下,涉嫌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扣留无号牌车架号为D332Z09_200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车辆,现场民警向你出具了3303023995914533编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你15日内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四中队违法处理大厅(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130号质监大楼一楼)地点接受处理,但你至今未到案接受处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通知你及时接受处理,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涉案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告知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日期: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