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下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进行公告,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自动抓拍录入。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黄田楠溪路(金田路-金水路段) | ① |
2 | 黄田菇溪路(楠溪路-西溪路段) | ① |
3 | 黄田西溪路(金水路-菇溪路段)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