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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道路的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的公告
日期:2025-04-14 17:2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结合温州市道路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调整部分道路的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七都高速公路收费站、温州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温州南高速公路收费站、娄桥高速公路收费站、温州西高速公路收费站、三溪高速公路收费站、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金海湖高速公路收费站和仰义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方向的道路处,330国道K124+300处和石林环线五凤垟553号前,增设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驶入的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

二、在园区北路-园区东路-求知路-中心南路-中心西路-梅泉大街-园区西路合围区域的边界道路以及交叉口,对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及辅助标志进行调整,增设、更换为区域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禁行时间为7时至22时。

三、在营楼路-康强路-康盛路(宁波路)-双南线合围区域的边界道路以及交叉口,对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及辅助标志进行调整,增设、更换为区域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禁行时间为7时至22时。

四、在香源路-会展路-蒲中路-上江路-三垟大道-瓯海大道-娄东大街-翠微大道-双南线-泰力路-瓯江的合围区域的边界道路以及交叉口,对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及辅助标志进行调整,增设、更换为区域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瓯江路(香源路至龙腾路)和七都大桥,对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及辅助标志进行调整,仅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

五、在龙湾区行政区域(除330国道、228国道,以及星河、沙城、天河和海城街道外)边界道路以及交叉口,对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及辅助标志进行调整,增设、更换为区域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禁行时间为7时至22时。

六、瓯海大道、瓯越大道高架路沿线各个入口匝道及起点处,继续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调整点位.xlsx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