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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驶不得”
日期:2025-04-15 14:51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法治报 字号:[ ]

潮新闻 陆斯超 陈梦茹

春天万物复苏、气候渐暖,人会容易感觉困乏,俗称“春困”,疲劳驾驶也进入风险高发期。近日,据温州交警消息,4月初短短一周内,当地已发生至少两起因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

4月7日中午,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徐某驾驶黑色轿车行经该路段时,因打瞌睡导致车辆失控,接连撞上10节道路护栏,事故造成轿车车头严重受损。幸运的是,徐某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并无大碍。最终,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护栏受损相关费用。

无独有偶,4月1日上午,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龙霞南路,黄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路口时,在未等待左转绿灯的情况下强行左转,导致正常直行的王某避让不及,两车发生剧烈碰撞。黄某表示,自己前一天并未休息好,驾驶途中出现严重困倦导致注意力分散、判断失误。最终,黄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行车务必要注意劳逸结合,要保证足够睡眠时间,科学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若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司机驾驶车辆时要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行车时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