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4月23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②“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⑥“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瑞枫线下湾村路口19KM+590M | ①②③④⑤⑥ |
2 | 滨江大道养老中心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3 | 围二路东二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4 | 瑞枫线104国道西线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5 | 围二路东三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6 | 安阳街道安阳路民公路口西侧附近 | ⑦ |
7 | 汀田街道振兴路东一路口东侧附近 | ⑦ |
8 | 玉海街道沿江东路294号附近 | ⑦ |
9 | 塘下镇塘永线K7+410附近 | ⑦ |
10 | 塘下镇塘永线朝阳西街口南侧附近 | ⑦ |
11 | 塘下镇塘永线K6+490附近 | ⑦ |
12 | 塘下镇塘永线浦新街口北侧附近 | ⑦ |
13 | 玉海街道沿江东路343号附近 | ⑦ |
14 | 经济开发区朝阳路威泰机械公司门口 | ⑦ |
15 | 经济开发区朝阳路威泰机械公司西侧附近 | ⑦ |
16 | 塘下镇塘永线塘梅路口北侧附近 | ⑦ |
17 | 飞云江南岸应急防汛通道K19+010附近 | ⑦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 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