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良意
3月17日凌晨,龙港市龙翔路上一片寂静。陈某在酒精的麻痹下,驾驶浙CAZ0???号牌的新能源网约车,行驶至龙翔路1700号附近。此时,悲剧发生——他驾驶的车辆与右前方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巨大的冲击力使三轮车失控,又撞上路过的电动车和停在路边的小型越野客车。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四车不同程度受损,三轮车上满车的蔬菜铺撒一地,三轮车和电动车驾驶员也在事故中受伤,所幸并无大碍。然而,陈某的行为却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交警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3mg/100ml,后经血液鉴定为167mg/100ml,陈某属于醉酒驾驶。
在现场,陈某主动承认自己酒后开车的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经交警认定,事故由陈某承担全部责任。由于陈某的醉驾行为,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事故中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受伤驾驶员的医疗费用均由陈某自行承担。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驾驶证也将被吊销,且在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这意味着,他赖以养家糊口的网约车工作化为泡影。
交警提醒,酒后不开车,平安回家路。每一次酒驾的冒险,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家庭的不负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驶。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每一段平安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