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和(身份证号码4330231976****4414):
你于2025年03月10日20时58分,驾驶车牌号为湘N6348A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双南线金竹北公交站前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扣留你的车牌号为湘N6348A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场民警向你出具了330304399226091编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你15日内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理,但你至今未来接受处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通知你及时接受处理,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涉案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