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温州北站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提升中心城区市容面貌和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黄田街道部分机动车限行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一)重中型载货汽车;
(二)整车尺寸长宽高不超过6.0m、2.20m、2.80m的中型厢式货车不限制通行;
(三)各类新能源货车不限制通行;
以上均以车辆行驶证载明的车型为准。
二、限制通行区域
(一)站南大道以北,208省道以东(不含208省道),站北大道以南和金水路以西为界线的黄田城区;
(二)金穗路(208省道至中联南路段);
(三)诸永高速公路延伸线温州北站互通大桥及连接线。
三、限制通行时间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24小时,其他车辆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通行。
四、特许通行
上述限行车辆确需在管制时段内进行通行运输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并按审批的路线、时间通行。对违反道路交通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5月22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