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安(身份证号码:330326********3338):
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05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提供或补办收据、发票、合格证,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扣车编号为101070的涉案车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收据、发票、合格证(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消除违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平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