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身份证号码420222********3733):
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05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提供或补办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驾驶证,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号牌为鲁A3N670的涉案车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驾驶证(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消除违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平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