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及开通了5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5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1039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③609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④1369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⑤11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⑥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新104国道1900KM+150M | ③④ |
2 | 水心路227号前(单行线) | ① |
3 | 马鞍池西路220号(违停) | ② |
4 | 鹿城路-柏林海鲜附近(违停) | ② |
5 | 牛山南路与炬光园中路交叉口往南50米处 | ⑤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