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管公告  ->  其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关于对王*叶的违法处理通知书公告
日期:2025-05-15 16:1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王*叶(身份证号码332624********0030):

你于2025年04月14日,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扣留悬挂号牌号码为鄂FR1M53的轻型封闭式货车,现场民警向你出具了3303023995928533编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你15日内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二中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118号)地点接受处理,但你至今未到案接受处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通知你及时接受处理,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涉案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