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330327********6102):
2024年12月30日21时51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B7701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104国道与萧江镇后林路口,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095)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故民警于2025年5月13日向你出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编号3303266990070896),请于15日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
2025年01月03日23时26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B7701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昆阳镇白石街与西校场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故民警于2025年5月13日向你出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编号3303266990069404),请于15日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
2025年01月04日00时36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B7701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鳌江镇新河南路与吉祥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故民警于2025年5月13日向你出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编号3303266990063126),请于15日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
2025年01月05日07时58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B7701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104国道与萧江高速路口,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095)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故民警于2025年5月13日向你出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编号3303266990063071),请于15日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
2025年01月06日09时09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B7701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鳌江镇新河南路与吉祥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故民警于2025年5月13日向你出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编号3303266990063056),请于15日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北路343号
联系电话:0577-63720766,联系人:徐警官,杨警官
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