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温州市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就更新下列1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进行公告。具体地点如下:
序号 |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 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类型 |
1 | 建中街至龙江路段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2 | 龙腾南路兴元路口 |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3 | 永安江路括苍东路交叉口南50米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4 | 永安江路玉苍东路交叉口东30米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5 | 富春江路天目山路交叉口往东50米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6 | 瓯海大道高架建中街出口匝道(东向西)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7 | 奉江路玉苍东路交叉口西200米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8 | 瓯海大道高架建中街入口匝道(西向东)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9 | 永强大道永乐路路口斑马线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10 | 瓯海大道高架龙江路出口匝道(西向东)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11 | 衢江路玉苍东路交叉口东150米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12 | 灵江路雁荡东路交叉口北35米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13 | 慎江路括苍东路交叉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14 | 永强路万达4号门前斑马线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15 | 机场大道蓝江软件园前东向西 |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
对在上述区域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采集审核录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