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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关于董*玮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通知书(公告)
日期:2025-05-22 14: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董*玮(居民身份证4211822006****1318):

本机关已于2025年04月16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提供或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驾驶证□合格证发票√交强险保单其他处理完违章,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浙G45794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涉案车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相应手续(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拍卖机构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