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管公告  ->  交通管理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关于重申3处道路监控设备抓拍的公告
日期:2025-05-23 14:5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温州市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就更新下列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进行公告。具体地点如下:

序号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类型

1

瓯海大道高架曹龙路出口匝道(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

机场大道与蓝浦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

机场大道与曹龙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对在上述区域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采集审核录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