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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关于10处道路监控设备抓拍的公告
日期:2025-05-27 09:0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温州市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就更新下列1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进行公告。具体地点如下:

序号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类型

1

环山北路与孚敬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环山北路与首辅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环山北路与龙永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4

环山北路与南洋大道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5

环山北路与青山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6

永定路与龙康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7

永定路与龙江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8

永定路与龙祥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9

永定路与建中街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10

瓯江路与骄泰路交叉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对在上述区域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采集审核录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