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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关于对艾*海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通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05-29 14:5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艾*海(身份证号码362531********4517):

本机关已于2025年05月29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提供或补办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浙CZS3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再次通知你提供或补办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附件一:车辆照片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05月29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