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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春季因为它导致的车祸年均增长12% “光盲区”成春夏驾驶隐形“杀手”
日期:2025-05-07 14:44 浏览次数: 来源:平安时报 字号:[ ]

■通讯员 潘一雷

4月15日7时许,温州市瓯江路与香源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因“光盲区”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快递小货车突然失控撞向对向车道,与一辆正在等待左转红灯的黑色新能源电车发生剧烈碰撞,现场巨大的撞击声惊动了早高峰的通勤人群。

事发时正值日出后1小时,刺眼的阳光斜射在瓯江路路面。驾驶浙C牌照快递货车的吴师傅说:“那时候刚好阳光照过来,眼前白茫茫一片,啥都看不见,太刺眼了!等我发现危险的时候,踩刹车都已经来不及了。”监控画面显示,货车在阳光照射下逐渐偏离车道,然后撞向左侧等待红灯的黑色新能源电车。

剧烈撞击导致电车往后滑行了几米,左前方车身严重凹陷,车头出现明显变形,车子前方引擎盖翘起,经4S店初步估算维修费用高达四五万元。而小货车因车头防撞结构较坚固,仅前保险杠轻微受损。幸运的是,电车驾驶员邵先生仅肩膀因撞击产生轻微挫伤,两车均无其他乘员,未造成更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朱国平迅速到场处置,勘查发现现场无刹车抱死痕迹。结合监控视频与驾驶员陈述,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吴师傅因未及时采取防强光措施,导致操作失误,负事故全责。“春季早晚阳光角度低,容易形成‘光盲区’,但驾驶员有义务根据光照条件调整驾驶行为。”三中队民警陈洪解释道。

目前,受伤的邵先生经医院检查已无大碍,事故车辆正在进行定损维修。这起事故再次警示广大驾驶员,面对复杂光照条件时切勿心存侥幸,任何时候都应将安全驾驶放在首位。

“当时要不是系着安全带,肩膀可能伤得更重。”邵先生也发出提醒,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往往能在意外发生时成为“保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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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应对“光盲区”交警建议“四步走”

温州交警数据显示,近3年春季因强光干扰引发的交通事故年均增长12%,其中65%发生在7:00—9:00与16:00—19:00的“黄金逆光时段”。温州交警提醒,人眼在强光直射后会出现0.5—2秒的短暂失明,此时高速行驶中的车辆可能冲出50米以上,极易引发意外。如何应对“光盲区”对行车安全造成的隐患呢?温州交警给出“四步走”的建议:

1.提前准备:在驾驶位配备偏光墨镜(选择灰色/茶色镜片),避免使用深色镜面影响视线。

2.调整状态:遇强光时主动减速至30公里/时以下,必要时停车等待光线变化。

3.善用工具:合理使用汽车遮阳板,定期清洁挡风玻璃减少反光。

4.保持车距:逆光时段将跟车距离延长至日常的2倍,预留充足反应时间。

另外,随着夏季来临,阳光照射角度将更加倾斜,阳光也将更加刺眼,温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做好“防光三件事”:首先,应该携带偏光太阳镜,过滤散射强光,提升路面清晰度;其次,根据光线角度,灵活调节遮阳板,实时遮挡直射光源;最后,保持前挡风玻璃清洁,油膜、灰尘会加剧阳光眩光,定期清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