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管公告  ->  交通管理
关于洞头区启用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2025-06-10 16:2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6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海韵大道与海润路交叉口(仁济学院侧)

①②③④

2

海韵大道与海西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3

海韵大道与海虹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4

海韵大道与海润路交叉口(燕子山侧)

①②③④

5

海航路与海润路交叉口(仁济学院侧)

①②③④

6

海航路与海虹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7

海航路与海润路交叉口(燕子山侧)

①②③④

8

海兴路与海润路交叉口(新疾控中心侧)

①②③④

9

海兴路与海西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10

海兴路与海虹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11

海兴路与海润路交叉口(维也纳国际酒店侧)

①②③④

12

海虹路与海润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侧)

①②③④

13

330国道与五岛接线公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