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身份证号342224********1693)
2025年05月06日18时02分,你驾驶
√悬挂号牌为浙CCA395的机动车辆
□芯证编号为 的驾驶证(行驶证)
□其他物品:
因为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 由于案件情况复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扣押期限至2025年07月04日。
特此
单位:温州交管局二大队
时间: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