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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2025-06-11 09: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公告,对①:“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②:“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双龙路与龙方路交叉口

①②③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驾驶员遵守路口交通信号及相关交通法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及相关交通法规的,将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关的交通标志设置地点如下:

1.双龙路与龙方路交叉口(东口)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