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永宁路道路施工需要,经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的申请,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延长调整交通组织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15日。
二、限制路段:永宁路(梅泉大街-茶白河北侧)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途经此路段的车辆可提前绕道中心西路、中心南路等道路通行。
请过往驾驶人、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