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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关于启用固定式测速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2025-06-11 16: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大队辖区启用2套固定测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启用后将对驾驶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和处罚。现将测速抓拍点位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点位

①G1523甬莞往宁波方向0303KM580M。

②G1523甬莞往福建方向0363KM700M。

二、限速值

上述①路段限速值:左起第一车道限速100至120公里/小时,第二车道限速80至100公里/小时,第三车道限速60至80公里/小时。

上述②路段最高限速值:100公里/小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