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平(身份证号码330303********0039):
我队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浙C1Q271号小型轿车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技术状况进行了检验、鉴定,鉴定意见:该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静态检验各机件技术状况正常,未发现机械故障及安全隐患。
现将该鉴定意见复印件公告送达给你,你对本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后3日内书面向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附件1:温汽学(2025)车检1365号鉴定意见告知书
附件2:检验、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文号:温汽学[2025]车检1365号)
经多种方式送达鉴定意见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特此告知。
告知人:陈警官 警号131115;江警官 警号131114;
联系电话:0577-86382898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兴华路8号
告知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