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公告,对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具体设置点位: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惠民路花园1956门口 | 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驾驶员遵守路口交通标志,违反交通标志指示的,将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关的交通标志设置地点如下:
1. 惠民路花园1956门口(北向南)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