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6月2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②“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⑥“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孙鳌路顺和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2 | 上望街道望东东路海中一巷11号附近 | ⑦ |
3 | 飞云江南岸应急防汛通道K14附近 | ⑦ |
4 | 云周街道瑞南大道长征路口北侧附近 | ⑦ |
5 | 塘下镇东新线K8+690附近 | ⑦ |
6 | 玉海街道沿江东路邮电南路西侧附近 | ⑦ |
7 | 玉海街道沿江东路安居街西侧附近 | ⑦ |
8 | 潘岱街道环山路瑞枫线口西48米附近 | ⑦ |
9 | 潘岱街道环山路瑞枫线口西180米附近 | ⑦ |
10 | 飞云街道大桥东路教工路口西侧附近 | ⑦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