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管公告  ->  其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关于对喻*春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通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06-24 15:3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喻*春(身份证号码520221********0692:

本机关已于2025年06月24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提供机动车的行驶证、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浙J1D227的轻便二轮摩托车的涉案车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提供机动车的行驶证、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附件一:车辆照片

单位:温州市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