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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卢*国)
日期:2025-06-30 16:3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平送字〔2025〕第3303262300851165号

卢*国,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330326********3110,于2025年04月29日22时32分,驾驶车牌号为浙C706MV的小型轿车在平阳县昆阳镇公园路百寿图广场前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依法作出温公(交)行罚决字[2025]第33032623008511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400元的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公告送达。限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63720766       联系人:徐警官、杨警官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北路343号

平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