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永嘉县绿色停车产业项目建设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永嘉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5日止,对瓯北街道舟山路、青峰路、张堡北路、双塔路、园区大道、张堡西路、张堡东路、王家坞路、沿河西路、罗浮大街、塔下路等道路实施占用部分车道施工的临时限时交通措施。占道施工期间途径车辆注意减速慢行、有序通行。
在临时限制交通措施期间,请广大驾驶人和群众予以支持配合,注意交通引导指示标志,做好提前绕行,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