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性别:男,居民身份证号:340823********6715,2025年04月24日09时39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S1S3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罗阳大道仲容路口,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10871)(号牌短尾)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我大队于2025年05月29日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3303812301475311。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77-66618057 ,联系人: 金警官叶警官
单位地址:瑞安市毓蒙路388号交警开发区中队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