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性别:男,准驾车型:D,身份证号码:330327********2394,于2025年04月11日14时34分许,驾驶晋AU2089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龙港市西一街1729号前路段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31mg/100mL,标准值 :20mg/100mL)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5年06月04日对你依法作出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壹仟伍佰元罚款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12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龙公(交)行罚决字【2025】第3303832300175525号),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龙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龙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59906975 联系人:方警官 王警官
单位地址:龙港市西城路666号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