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仕(身份证号码452723********0893):
本机关已于2025年04月14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的规定,通知你前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四路与杨柳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88568119)办理领取手续,再前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孔方停车场取回号牌为JK058581的涉案车辆,但你至今未取回。
现发布公告通知你限期取回,经公告6个月仍未取回车辆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变卖或者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