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6月6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梧三路泽汇路交叉口 | ①② |
2 | 泽汇路渊停路交叉口 | ① |
3 | 泽汇路万象城市之光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