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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吴*林实施的交通违法案件延长扣押告知书
日期:2025-07-01 17:4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吴*林,身份证号(33032319******4713):

2025年05月15日,你

√号牌无, 车架为FF2021074356的机动车辆

¨芯证编号为                   的驾驶证(行驶证)

¨其他物品:                        

因你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J)(吹气值:104mg/100mL,标准值:80mg/100mL),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由于案件情况复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扣押期限至2025年07月13日。

特此公告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