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及开通了5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7月2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①11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②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③1625: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④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135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过境路与马鞍池西路交叉口 | ①② |
2 | 马鞍池西路310号前斑马线 | ⑤ |
3 | 马鞍池西路桂花路斑马线 | ⑤ |
4 | 马鞍池西路康乐大厦前斑马线 | ⑤ |
5 | 马鞍池西路与小南路交叉口 | ①②③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