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及开通了5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7月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①11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②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③1039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④135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德政东路牛山中路路口 | ①② |
2 | 马鞍池西路杏花路路口 | ①② |
3 | 第一桥解放街路口(违停) | ③ |
4 | 府前街五马街路口(违停) | ③ |
5 | 信河街三宫殿巷 | 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