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及开通了6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8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1625:“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的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6090:“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⑥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⑦135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⑧1039:“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与鹤云大桥交叉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2 | 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体育馆前往瑞安方向 | ⑦ |
3 | 文成县大峃镇红枫路二号 | ⑥ |
4 | 文成县大峃镇红枫路侨汇城停车场出口 | ⑥ |
5 | 文成县大峃镇红枫路二号 | ⑧ |
6 | 文成县大峃镇建新路与城南路交叉口 | ⑧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文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