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性别:男,准驾车型:无,身份证号码:433029********4418,于2025年06月09日09时54分许,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K1743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京岚线中升华奥奥迪前处,在现场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5年07月28日作出罚款2300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为3303812301492376),现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65354501 联系人:洪警官、陈警官
单位地址:瑞安市塘下镇塘梅公路100号交警塘下中队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