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乐(身份证号码:341622********7437):
本机关已于2022年09月07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提供或补办合格证、发票、收据,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车架号为WS2018102704的涉案车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合格证、发票、收据(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消除违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平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