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奇,性别:男,居民身份证号:341282********141X,2025年04月24日09时41分,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2H5A0的小型轿车行至马鞍山路安福路路口,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排气管改装)的(10871);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1181)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我大队于2025年05月30日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330381230147543 。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77-66618057 ,联系人: 金警官 叶警官
单位地址:瑞安市毓蒙路388号交警开发区中队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