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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保”上路发生事故 糊涂车主被罚1330元
日期:2025-08-01 15: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日报 字号:[ ]

本报讯 (记者 庄越 通讯员 高泉探) 7月17日凌晨3时许,温州市鹿城区金开利花园小区停车场内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一辆新能源车在倒车时剐蹭了旁边车辆。事故调查中,交警发现该车交强险已于今年1月过期,属“脱保”状态,最终车主被处以罚款1330元,车辆也被暂扣。

据调查,事故车辆车主当天下午从杭州返温探亲,聚会饮酒后叫来代驾准备离开。代驾在倒车过程中因栏杆未能抬起,不慎与一辆黑色轿车发生剐蹭。交警二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陈洪赶到现场后,判定新能源车负全责,代驾需承担维修费用。

随后民警发现,该车交强险早在今年1月已过期,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处以应缴最低保费两倍金额的罚款,共计1330元。

交警提醒>>>

车辆脱保上路风险极高。一旦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车主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万元。同时,无法提供有效保险凭证的车辆不能通过年检,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此外,脱保记录还可能影响后续保费,提高投保成本。

广大车主务必定期检查车辆状态,特别是在出行高峰期前,确保保险、年检、行驶证等手续齐全有效,依法安全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