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钿,性别:男,准驾车型:C1,身份证号码:330327********3139,于2025年06月13日19时56分许,驾驶浙C2Q9F9小型轿车,在龙港市钱艚路23号前路段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5年08月11日对你依法作出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贰仟贰佰元罚款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13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龙公(交)行罚决字【2025】第3303832300180064号),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龙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龙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59906975 联系人:方警官 王警官
单位地址:龙港市西城路666号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