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乐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下列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重申。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以下设备将对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乐清市百珍路与晨曦路交叉口
二、以下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闯红灯、压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一)乐清市经二路与纬九路交叉口;
(二)乐清市纬十七路与经五路交叉口;
(三)乐清市经二路与纬七路交叉口;
(四)乐清市经七路与纬十七路交叉口;
(五)乐清市飞云东路与晨曦路交叉口;
(六)乐清市翔云西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七)乐清市中心大道与繁新路交叉口;
(八)乐清市中心大道与克爱斯路交叉口;
(九)乐清市柳青路与大兴西路交叉口;
(十)乐清市中心大道与象北东路交叉口;
(十一)乐清市中心大道与柳黄路交叉口;
(十二)乐清市柳江路与溪桥路交叉口;
(十三)乐清市京岚线与琯头村交叉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