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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赵*荣的听证告知公告
日期:2026-06-11 15:5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字号:[ ]

赵*荣(342125********9414)

你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条的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本公告送达(公告公布之日10日后,视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龙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进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7-59906975  联系人:方警官 王警官

单位地址 :龙港市西城路666号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06月11日